大陸中央紀委國家監委19日連續通報3名高層官員的違紀違法問題,包括自然資源部前黨組成員、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前局長張建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前副理事長王文靈,以及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前副總裁俞小平。3人均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遭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均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分別對張建龍、王文靈及俞小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建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錯位,對中共中央有關要求只表態不落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並在幹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

通報指,張建龍「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林地占用和專項資金審批、野生動物利用許可、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認定,張建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至於王文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他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一崗雙責」不力,私自攜帶、閱看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籍,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出入私人會所。

通報還指,王文靈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腐化墮落,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參與公司改制、融資上市及進入金融機構任職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決定給予王文靈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此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還通報,俞小平對抗組織審查,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謀利,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

通報稱,俞小平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豁免貸款條件、加快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且離職後仍利用原職務影響「收錢斂財」,並因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認定,俞小平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決定給予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