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導,8月24日,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北京大學前副校長任羽中因受賄罪遭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60萬元;對任羽中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現年46歲的任羽中,1998年以高考四川省文科狀元之姿進入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先後取得北京大學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之後就留在北大任職。 2024年3月,任羽中出任北京大學副校長兼秘書長,時年僅44歲,是北京大學歷來最年輕的副校長。
然而,2025年9月17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就通報,任羽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5年12月8日,任羽中遭立案審查調查,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任羽中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2026年3月25日,任羽中涉嫌受賄一案,由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任羽中「靠校吃校」,於2006年至2025年期間,利用擔任北京大學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北京大學人事部部長,北京大學黨委宣傳部部長,北京大學黨委常委、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教育培訓、升學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195萬餘元(約合新台幣1.5兆元)。
央視新聞報導,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6年6月5日公開審理任羽中涉嫌受賄案,任羽中當庭認罪悔罪。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任羽中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但鑒於任羽中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且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依法可以對其減輕處罰。法庭遂於8月24日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