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公布第七屆廿九位監委名單,有媒體評論「名單看似平衡,實則頗綠」,表面上兼顧各方代表性和平衡,其實是綠油油的一片,其中還有多人有黨產會、促轉會的背景;台北市長蔣萬安認為長年看到監察院淪為政爭打手的腐敗,建議立法院藍白黨團否決所有提名人選,凍結監察院的運作,監察院「先凍再廢」,果真好主意?
監察院是孫文獨特的設計,比照中國歷朝御史制度,設置「言官」,除糾彈百官外,尚能諫言皇上,制度構想是不錯,但在威權結構下,我國數千年歷史,舉得出名字的錚錚然御史有幾位?何況現代的憲法設計,監察委員由總統提名,既蒙皇恩,當然效忠聖上,要監委反過來打執政黨的老虎,是否期待過高?
廢監察院不是新議題,從九○年代以來,民進黨一直是這樣的主張,但執政的國民黨抵死不從;台灣政治一向換了屁股就會換腦袋,民進黨執政先後也已十八年,監察院仍然屹立不搖,國民黨既然呼應民進黨一向的主張,藍綠難得共識,賴政府何不順勢而為?
蔣萬安呼籲廢監察院的主張,競選對手沈伯洋批評心不在台北,而且人事凍結違憲;其實首都市長心繫國政,也是自然,再說人事凍結,賴政府的人事凍結還少嗎?上從大法官、NCC委員、中選會委員、檢察總長,下到公廣集團董事,通通都是「凍結中」。
監察院「先凍再廢」,不是沒有先例,一九九八年的「凍省」就是,凍省就是凍結台灣省長與省議會選舉,並將省政府的權力及業務大幅縮減或移轉給中央政府部會,省的地位轉變為行政院派出機關;其背景是九○年代台灣政治局勢大幅改變,中央民代與總統均直接民選,而省政府的實際管轄區域與行政院的職權有極大重疊,造成行政層級重疊、效率低落,而且民選省長變成最大割據的藩鎮,與民選總統可能出現權力衝突。
這種功能重疊的情況,是不是和現在立法院、監察院一樣,在三權分立的國家,並無監察院的設置,其功能都由國會執掌。
根據憲法及後續增修條文,監察院主要職權包括,彈劾權、糾舉權、糾正權、審計權、巡察權、調查權;講得白話一點,監察院實務上最常行使的職權是接受人民陳情、調查重大行政弊案、提出糾正案、彈劾違法失職官員,此外還透過審計部監督政府財政,部分監委還兼任國家人權委員會。
在監察權中,審計權可設立獨立機關,其餘功能可以完全移撥立法院來執掌,甚至裝飾性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可改隸立法院;從預算來看,監察院本院(不含審計部)的年度預算為十一點五億元,是五院中最少的,比獨立機關的中選會還低,顯示是可有可無的雞肋。
要廢監察院要經過修憲,以現在的政治氛圍,修憲當然是大工程,因此蔣萬安主張的「先凍再廢」,可改為「先凍待廢」,如同當年凍省時宋楚瑜的「請辭待命」,監察院可保留招牌,不設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