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蔔糕是庶民糕餅小吃,做法多樣,在非蘿蔔產地地區,則僅以肉燥、紅蔥頭為佐料,並未添加蘿蔔;南北交通發達後,大家來往頻繁,有部分人就以蘿蔔糕來泛稱所有的鹹糕了。這是約定成俗的稱呼,只要說清楚就可以了,就像不管有沒有含肉,許多人都以肉粽統稱所有的粽子。
可是蘿蔔糕是否含有蘿蔔,卻要勞動監察委員調查、監察院發布報告,如此難道沒有殺雞用牛刀之嫌?
監委關心庶民生活當然值得肯定,但將重點擺在顯非主要民生物資的蘿蔔糕上,則讓人難以理解。若基於維護國民健康的考量,對蘿蔔糕類的商品,政府機關要查的是,食用油脂是否符合標準、有無添加非法定的添加物(或添加量是否符合限值)等。若使用其他天然替代穀物,只要未違反健康,且業者說明清楚、顧客也願意接受,政府機關又何苦多管閒事?
舉例而言,鳳梨酥是大家很喜歡吃的糕餅,有些地方由於柚子生產過剩,因此比照鳳梨酥的做法拿來做柚子酥,口感也極佳。雖標明是柚子做的,可是卻有顧客上門點名購買時,說要買「柚子做的鳳梨酥」。可見,「鳳梨酥」已是同類型糕餅的通用名稱了。同樣道理,未含蘿蔔也稱為蘿蔔糕,只要無重大違反商業道德或危害民眾權益,亦無不可。
所以重點是產品標示,成分寫清楚「未含蘿蔔」,名稱則是約定成俗的,業者、顧客愛怎麼稱呼就怎麼稱呼。政府若管太多,反而會扼殺食品業者的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