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发布一个多月后,中国首次依据该条例对欧盟外国补贴调查进行反制,并认定此类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5月15日,中国司法部发布公告,根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第三条、第六条等规定,司法部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在对同方威视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公告即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