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3日电(记者曹志恒、张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联合工作组8月3日发布通报,备受关注的新疆赛里木湖景区75元/人自驾服务费正式调整为按车收费,新标准自8月20日0时起执行。 此前,赛里木湖景区执行75元/人自驾服务费收取标准。通报显示,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充分体现国有景区公益属性、更好让利于民的原则,景区优化调整自驾收费模式和标准,经向价格主管部门报备后,将按“人”收费调整为按“车”收费,不同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收费标准分别为:5座及以下120元/车、6至7座180元/车、8至19座300元/车、20座及以上600元/车。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此方案自8月20日0时起执行,自8月4日0时起至新方案开始执行期间,暂按30元/人收取自驾服务费。同时,自治区将督促指导全区涉自驾收费服务的旅游景区,抓紧制定优化调整方案,尽快向社会公布实施。 此外,通报公布赛里木湖景区工作人员殴打旅游车司机事件的处理结果,7名涉事景区工作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10日至1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每人并处罚款1000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