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年初的一个午后,吴某萍在出门收取闺蜜的借款后,再也没有回家,留下年仅10岁的儿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一直苦苦寻找母亲的踪迹。28年后,当泸州一处商场楼顶的花坛被敲碎,一具埋藏了28年的尸骨重见天日,而凶手竟是吴某萍的闺蜜。

2025年6月7日,警方在“花坛藏尸案”现场取证 图据新华社

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四川泸州“花坛白骨案”有了最新消息。该案被害人的儿子黄先生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一审将于7月10日上午9时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次开庭,我将会作为被害人唯一的近亲属出庭,我的父亲、舅舅、姨妈会在法院外等待,我希望法院能够重判凶手,还我母亲一个公道。”

黄先生回忆,案发那年他只有10岁,“我的父母离异,我跟着母亲生活,当时距离过年还有一周左右,当天中午吃完午饭,我妈妈说有人要还钱给她,她要去拿一下,没想到再也没有回来。

黄先生擦拭母亲的照片

黄先生告诉记者,那时候他并不知道母亲已经遇害,“我当时还小,觉得母亲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我和舅舅、姨妈他们一起报警找了很久,都没有什么发现。母亲失踪后,我只能轮番在亲戚家借住,吃百家饭长大,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也一直没有放弃寻找我的妈妈。”

黄先生说,直到去年6月,以前母亲做生意的那个商场屋顶因为下雨漏水,师傅到楼顶装防雨棚,“因为楼顶有八九个花坛,要装雨棚的话必须把花坛敲碎,在这过程中发现了我母亲的尸骨。

据黄先生提供的该案起诉书内容,陈某芬于1996年左右到泸州市某商城经营服装门市,其间向同在商城经营服装门市的被害人吴某萍借款4万元,约定年底还款。同年底,陈某芬让杨某根从上海到泸州帮忙经营门市。1997年初,因无力偿还债务,两名被告人将吴某萍约至商城四楼仓库杀害,陈某芬提前购买了洋铲用于杀人后挖坑埋尸。

法院出具的传票

1997年2月1日中午,陈某芬以还钱为由将吴某萍从其门市诱骗至四楼仓库,假意还钱,杨某根趁吴某萍数钱时,将其掐死。随后二人拿走吴某萍佩戴的戒指等财物,并将尸体装入编织袋内放置于仓库墙边。后陈某芬返回门市继续做生意,杨某根到公交商城九楼顶一花坛用洋铲挖坑准备埋尸。待天黑无人后,杨某根、陈某芬合力将装尸体的编织袋搬至楼顶,扯出编织袋后,将尸体掩埋在花坛中。

犯罪嫌疑人陈某芬回到泸州指认现场时,向被害人忏悔 图据新华社

黄先生介绍,陈某芬此前和母亲是好闺蜜,“案发前我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我母亲自己做生意,当时她自己想创业,于是向我妈妈借了4万多块钱。”根据法院出具的开庭传票显示,该案案由涉及故意杀人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偷越国(边)境罪4项罪名。黄先生称,此次开庭,如果在庭上有机会,他想当面问问陈某芬,“为什么要因为这么点钱害死我母亲,就算你不想还钱,跑到其他地方也没人会找得到你,为什么要做这么凶残的事?”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