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反将债主杀害,在抢走债主吴某萍随身财物,埋尸楼顶花坛之后,四川泸州公交商城原商户陈某芬逃逸,隐姓埋名28年,直至案发。
7月9日,澎湃新闻从四川泸州“花坛埋尸案”被害人吴某萍的儿子黄生(化名)处获悉,该案将于7月10日上午9点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传票载明,该案的案由包括“故意杀人罪、伪造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偷越国(边)境罪”。
2025年6月7日早上7时,泸州公交商城漏水翻修,维修工人敲开了楼顶天台花坛,眼前出现惊恐的一幕:泥土之下,赫然蜷缩着一具白骨。经警方事后鉴定,确认系1997年在该商场做服装生意的女老板吴某萍的骸骨。经调查,当年同样在该商场开服装店的商户陈某芬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泸州公安此前通报,吴某萍失踪之后,陈某芬很快就去了上海,更名陈某宇。28年中,她不仅改了名,还多次到韩国整容,一直在努力与过去切割,洗白身份。泸州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情况后,于2025年9月12日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2025年9月23日,陈某宇准备出境韩国遭拒,弄清楚原因之后,陈某宇竟直接和警方联系,表示将直接飞抵泸州,面见警方消除误会。
2025年9月26日,该案专案组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将陈某宇带走调查。随后,其前夫杨某根也被警方抓获。在铁证面前,陈某芬最终认罪。
黄生称,母亲遇害时年仅35岁,而行凶的陈某芬比其母亲小一岁。
起诉书显示,1996年左右,陈某芬到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公交商城经营服装门市,其间向同在商城经营服装门市的被害人吴某萍借款4万元,约定年底还款。同年底,陈某芬让杨某根(编注:此时两人尚在婚姻关系中)从上海到泸州帮忙经营门市。1997年初,因无力偿还债务,二人便将吴某萍约至公交商城四楼仓库杀害,陈某芬提前购买了洋铲用于杀人后挖坑埋尸。
起诉书载明,1997年2月1日中午,陈某芬以还钱为由,将吴某萍从其门市诱骗至四楼仓库,假意向吴某萍还钱,杨某根趁吴某萍数钱时,双手将吴某萍掐死。随后二人拿走吴某萍佩戴的戒指等财物,并将尸体装入进货编织袋内放置于仓库墙边。后陈某芬返回门市继续做生意,杨某根到公交商城九楼顶一花坛用洋铲挖坑准备埋尸。待天黑无人后,杨某根、陈某芬合力将装尸体的编织袋搬至楼顶,扯出编织袋后,将尸体掩埋在花坛中。
吴某萍的亲属介绍,家里人次日就报了警,陈某芬作为最后接触吴某萍的人,也被警方传唤问询。但其一口咬定,约吴某萍上楼还钱,结清账目后吴某萍就自行离开了。因无尸体、无目击证人、无物证,陈某芬成功逃脱了来自公安部门的第一次调查。
吴某萍从此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当年10岁的黄生在没有母亲的阴影里,无心学习,初二便辍学回家了。他经常四处游荡,希望能找到母亲;而陈某芬也很快跟随杨某根去了上海,改头换面,基本断了与泸州所有的联系。直到28年后,维修工人的榔头敲开花坛瓷砖,这起隐匿28年的命案终于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