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继北京和上海之后,广州跟进落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细则。9月3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同日起执行。
《实施意见》明确,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住宅楼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的5%。
此前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首次在全国层面建立现房销售定金制度,允许现房销售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提前签订定金合同、依法收取“少量定金”。(详见财新网报道《三部门提高商品住房预售门槛 新出让土地优先现房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