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與西南氣流夾擊,全台連日降下致災性豪雨(0625豪雨),各地陸續傳出嚴重淹水災情。為協助民眾盡快重建家園,行政院長卓榮泰昨(27)日南下勘災時,宣布放寬淹水補助標準,而包含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與屏東縣在內的4個縣市,也陸續公布了最新的淹水補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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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放寬標準!有「營業事實」店家也能領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前往高屏地區視察災情時指出,過去中央對於淹水50公分以上、有「居住事實」者提供2萬元的補助;如今將放寬標準,只要有門牌號碼且具備「居住事實」或「營業事實」(如小麵店、早餐店等),內部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一律給予2萬元補助。此外,若內部有家電損失,將再額外給予1萬元的家電損失補助。

縣市淹水補助方案一次看

為了協助受災戶,各縣市政府也祭出地方補助方案。各縣市條件如下:

屏東縣:

  • 50公分以上: 縣府補助1.5萬元+中央補助2萬元+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最高可領4.5萬元。
  • 未達50公分(屏東特例加碼): 縣長周春米今日宣布,體恤民眾清理家園耗時費力,特別研擬專案,只要實際住家有淹水但未達50公分,每戶發放1萬元慰助金。(受理期間:6/29至7/31)
  • 土石流入侵: 達30公分以上,或覆蓋面積達二分之一以上,每戶補助2萬元。

台北市:

  • 100公分以上: 每戶補助2萬元。
  • 50公分以上、未達100公分: 每戶補助1萬元。
  • 土石流入侵: 達30公分以上,每戶補助2萬元。

(註:未達標準但影響生活者,可另向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

台南市:

  • 50公分以上: 每戶核發1.5萬元補助金。

新竹縣:

  • 50公分以上: 每戶最高補助2萬元。

基本法規依據(如桃園市等其他縣市)

比照中央基本標準(50~100 公分補助 1 萬元),可參考各地方政府官方規範,如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水災災害救助公告

(註:另有因災死亡、失蹤或重傷之相關救助金。)

申請須知:務必「拍照存證」

各縣市社會局處皆呼籲,民眾在清理家園前,務必先拿起手機「拍照存證」(需清楚顯示淹水高度、牆面水痕及家電受損情形,最好能拍到門牌)。申請時需備妥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佐證照片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就近向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若能提供照片將大幅縮短審查流程,以利救助金盡速核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