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影響,0625豪雨造成高雄多地積淹水嚴重,店家或民宅損失慘重。高雄市政府今天宣布,住家或店家淹水逾50公分者,每戶中央補助2萬元,市府另發放1.5萬元淹水救助金,最高可領3.5萬元;未達50公分者,市府補助每戶1萬元。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千元,未達上限者可依實際修車費用申請。
中央除針對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的住宅或營業場所發放2萬元補助之外,另提供家電受損補助金1萬元。
市府說明,申請住屋淹水補助者,需要有居住事實住戶或有營業登記且仍在營業中之店家。此外,淹水未達50公分的住戶及營業處所,中央沒有補助,由市府加碼每戶1萬元淹水救助金,以一門牌一戶計算。
市府提醒,受災市民可檢附身分證明、房屋稅籍、租屋契約或營業登記等實居或營業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提供清楚顯示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之房屋受災照片等資料,經市府劃定淹水區域免附受災照片,至災害發生地區公所申請,之後會由區公所派員至現場勘查,經審查符合後造冊核發救助金。
此外,高雄市府特別提出泡水車輛慰助計畫,凡車輛在認定淹水範圍內,因淹水受損,且領有汽機車行車執照之所有人均可提出申請。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2萬元,其餘機車最高2千元,未達上限者可依實際維修或損失費用核實慰助。
市府提醒,符合資格的車輛所有人必須親自臨櫃至車輛泡水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填寫申請書並檢附行車執照與存摺影本後,還要提供車輛泡水證明(如照片或影片),以及汽機車維修業開立之維修發票收據、車輛報廢證明、轉賣載明泡水事實之契約書或國稅局災害損失證明等重大損失證明文件之一,詳情可洽各地區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