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麗美」遭波及 店家喊話:我們Logo不一樣
愛麗美診所無奈表示,2家店名唸起來完全不同,Logo也大不相同,他們並非有集團背景,也沒有任何分店,卻因為名字讀音相似而被誤認為是出事的品牌,連愛爾麗文心店的業務也被強加在頭上,讓店家倍感冤枉。
診所人員透露,不少民眾打來時語氣相當憤慨,堅稱自己就是在該店消費。店家強調,雖然能理解消費者對於隱私外洩的恐懼與不安,但希望大家在撥打電話前能睜大眼睛確認店名與地址,不要將怒火發洩在無關的醫美同業身上,並呼籲大眾理性溝通,「不是兇就贏」。
申訴案破200件 消保官:已達團體訴訟門檻
根據行政院消保處的最新數據,截至今日上午,關於愛爾麗集團的申訴案件已累積至295件,光是新北市就有82件,台北市緊追在後。行政院簡任消保官梁明圳指出,目前各縣市申訴量總和已達到發起團體訴訟的門檻,未來不排除委由消基會等單位協助消費者爭取權益。
消保處進一步分析,若消費者隱私權受損屬實,可根據《民法》、《消保法》及《個資法》向業者求償。以現行《個資法》為例,每人每一事件可請求500元至2萬元的損害賠償。目前各縣市政府正密切觀察案件偵辦進度,將視情況啟動法律諮詢與團訟程序,為受害者討回公道。
檢警表示,在大規模搜索多間分店後,查獲大量偽裝式攝影器材及相關主機,目前正全面清查受害者身分。由於本案疑似涉及未成年被害人,新北地院認為常如山等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個資法》以及《刑法》無故攝錄性影像等多項罪嫌。隨著負責人被羈押的消息傳開,全台各地的退費潮與申訴案件也隨之引爆,引發醫美產業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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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若觸犯法將以刑法235條中的散布猥褻罪,非自願遭散布之成人性影像已有刑法319-3條專法、兒少性影像遭散布則有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作為規範,提醒民眾避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