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震怒要求究責致癌油事件後,衛福部石崇良昨天表示,中聯油脂事件責任追究,涉及延遲通報、通報不實,依「食安法」第十五條開罰一億六五二○萬元罰鍰,創下史上最高金額。此外,第一時間自主檢驗、被外界視為「吹哨者」的南僑油脂,也因未及時通報,遭北市衛生局開罰三○○萬元。

南僑未及時通報 遭北市罰300萬

中市府、北市府昨對中聯油脂、福壽實業、福懋油脂與南僑公司,依食安法各開罰三○○萬元;彰化縣府認定泰山公司除延遲通報,還涉及規避調查,依食安法各裁罰三○○萬元,合計罰六○○萬元。南僑、福壽等業者昨表示,等收到公文後再決定如何因應。

8日午夜前 業者須預防性回收

至於食藥署原要求「超過百分之廿以上」的問題油加工製品才預防性下架,引發地方反彈。石崇良昨改口稱,賴總統指示,政府面對食安事件,須以民眾健康為最高標準,衛福部為確保民眾健康,要求使用問題油品占比低於百分之廿產品也需下架,於七月八日午夜前完成預防性回收。依照業者自主揭露內容,目前共有一七五個相關產品符合比率低於百分之廿標準,需確認安全無虞後才可再次上架。

石崇良表示,南僑於五月十三日於油品檢出「苯駢芘」殘留量超標,六月四日自行複驗,此時才向油品提供者福壽通報,福壽再回報中聯,遲至六月卅日,中聯才向衛福部通報,嚴重延誤。

他說,調查後發現,南僑、福壽、泰山及中聯均延誤通報時間,必須究責,地方衛生局陸續開出罰單。此外,泰山、福壽等業者明知油品出問題,卻可能繼續販售,地方衛生局將繼續追查其應有責任。

一億六五二○萬元創下我國食安史上最高罰金紀錄,石崇良表示,中聯油脂涉及延遲通報,情節重大,由食藥署給予重罰;地方衛生局應嚴格監督問題產品下架,在油煉製程上,應加強檢測大統益、台糖、長輝等植物油煉製廠,確保所有油品安全無虞。

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說,中聯油脂違反食安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因情節重大,罰鍰一億一五二○萬元;另違反該法第七條第五項通報義務,因惡意隱匿規模巨大,致使下游廠商及民生市場蒙受系統性實質損害,處以最高額三○○萬元罰鍰,並依行政罰法針對受責難程度,加重罰裁處四七○○萬元,總計開罰一億六五二○萬元。

在野黨點名,石崇良和食藥署長姜至剛下台負責。府院昨未回應,石崇良表示,任公職的一天,就會盡全力為國人健康福祉來努力。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沛祥(中)、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左)、副書記長翁曉玲(右)昨批評政府從知道毒油到對外發布之間已過八十天,食安五環完全破功失靈。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