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針對301條款「強迫勞動」認定,對台實施「10%不疊加最惠國(MFN)關稅」,並有對台豁免清單。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昨(24)日表示,美方肯定台灣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中對強迫勞動貨品進口政策所作承諾,相較先前122條款「10%加徵MFN」暫時性關稅,台灣此次待遇更具優勢。

不過,鄭麗君表示,美方尚未公布「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待兩項301調查完成後,仍須由美方決定最終適用稅率。我方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爭取維持ART及MOU談判所獲優惠。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我國共有2,231項產品獲豁免本次301關稅,輸美產品僅需負擔原有(MFN稅率,其中包括農產品322項,包括蝴蝶蘭、茶葉等;工業產品1,909項,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等。

此外,台美「對等貿易協定」中列明的1,735項豁免對等關稅產品,也納入此次豁免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122條款150天暫時性關稅已於7月24日屆期,相較122條款採「10%加徵MFN」,此次301新制改為「10%不疊加MFN」,代表台灣產品整體關稅負擔可望降低,有利出口競爭力。

至於尚未公布的「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由於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曾表示,美方將考量各國達成的貿易協議,後續關稅安排可望持續朝ART談判方向推進。

此次「不疊加」機制也代表台灣產品赴美出口的關稅負擔具備優勢。相較於多數亞洲競爭對手仍須採關稅疊加方式計算,台灣出口優勢可望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