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西九龍國安法庭昨天就香港支聯會「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宣判,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三人量刑相同,在各自扣減後,鄒幸彤所獲刑期最高,被判七年三個月,李卓人七年、何俊仁五年二個月。已解散的支聯會則被判罰一五○萬元港幣(約合台幣六百萬元),並下令須於三個月內繳清。

綜合港媒報導,何俊仁先前已經認罪,其餘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早前裁決理由指,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綱領,違反了二○一八年修正的大陸憲法,又重申憲法是基本法的母法,不得牴觸,亦毋須另行立法,便可直接適用於香港。而憲法訂下的根本制度,共產黨將繼續其領導地位,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

這些法官認為,諸被告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拒絕臨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堅守抗爭立場,雖然李卓人和鄒幸彤否認煽動他人將綱領付諸實行,但他們把自己「豁出去」,亦是在鼓勵其他香港人學習大陸的抗爭者。基於以上理由,裁定各被告罪名成立。

判辭提到,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作為支聯會常委及主要行事者,罪責基本相同,以七年六個月監禁作為量刑起點。何俊仁在開審前認罪,法庭給予二十二個月認罪扣減;同時何俊仁與李卓人因曾任二十一年的公職,法庭酌情各減刑三個月;此外因為辯方同意大量控方案情而節省法庭時間,且審訊曾一再延後而對各被告造成一定心理壓力,法庭給予各人三個月的扣減。換算下來,鄒幸彤扣減最少。

昨天宣判庭,有多名外國使節人員進入旁聽,法庭外聚集不少關心群眾,李卓人的妻子、鄒幸彤的母親均到場外。大批港警於法院周遭戒備。

港媒稱,三名被告已被關押四或五年,依判決刑期扣除已被拘留日期,他們最快也要到二○二八年至二○二九年才能獲釋。

天主教榮休樞機陳日君到場旁聽,而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和何俊仁求情指,支聯會一直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宣傳,並無明確的行動或路線圖,各受眾「各自修行」,過去卅多年亦從未有作出破壞行為。

陸委會第一時間發布新聞稿譴責指,有關方面以國安為由羅織罪名,再次向國際社會證明所謂的「一國兩制」完全是欺騙世人的謊言。陸委會稱,香港國安惡法肆意踐踏民主人權,呼籲立即停止政治迫害。